“小云是吧?我是你舅,周建军。”
“今天来,是想跟你谈谈你妈养老的事。”
我看着他。
“谈什么?”
“你妈年纪大了,身体也不好。”他说,“你弟弟结了婚,有自己的家庭,顾不上她。”
“你是女儿,给妈养老,天经地义。”
“每月5000,不过分。”
我笑了。
“天经地义?”
“对。”他点点头,“她生了你,你就得养她。这是法律规定的。”
“法律规定?”
我掏出手机,打开备忘录。
“舅舅,我查过了。法律规定的是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。”
“但我是被合法收养的。”
“收养关系成立后,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。”
“生父母和被收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。”
我看着周桂芳。
“周女士,当年你收了5000块,把我送给了李凤英夫妇。”
“从法律上讲,我们之间的亲子关系,在28年前就消除了。”
“我没有义务给你养老。”
周桂芳愣住了。
周建军的脸色也变了。
“你这孩子,怎么这么说话?”他提高了声音,“那是你亲妈!”
“亲妈怎么了?”我反问,“亲妈就可以把女儿卖了,然后28年后再来要钱?”
“什么叫卖?”周桂芳急了,“我那是没办法!家里穷,养不起两个孩子!”
“养不起?”
我看着她。
“周女士,我听说,当年你把我送走,是为了给你儿子交重点中学的学费。”
“5000块,刚好是一年的学费。”
“是吗?”
周桂芳的脸色变了。
“谁、谁告诉你的?”
“不重要。”
我往前走了一步。
“重要的是,你当年不是‘养不起’,你是‘选择了不养’。”
“你选择了儿子,放弃了女儿。”
“现在儿子不养你了,你又想起女儿来了?”
“周女士,你觉得这合理吗?”
周桂芳张了张嘴,说不出话。
周建军想替她说话,被我打断了。
“舅舅,有些话我只说一遍。”
“我妈叫李凤英,不叫周桂芳。”
“我没有义务给任何人养老,除了李凤英夫妇。”
“如果你们再来扰我,我会报警。”
我转身,打开门,进了屋。
身后传来周桂芳的哭声。
“小云!小云你回来!妈求你了!妈真的没办法啊!”
我关上门。
隔着门板,她的哭声渐渐小了。
晚上,我坐在沙发上发呆。
脑子里一直在想一个问题。
周桂芳为什么来找我?
她儿子呢?
听她的意思,儿子结婚了,“顾不上”她。
什么叫顾不上?
是真的顾不上,还是不想顾?
我拿起手机,在网上搜了一下“周桂芳 儿子”。
没搜到什么有用的信息。
但我搜到了一个叫“周建国”的人。
周桂芳的儿子。
今年34岁。
在省城一家公司上班。
三年前结婚,老婆是本地人,家里有两套房。
我看着这些信息,心里有了个大概的猜测。
周建国结婚后,应该是跟老婆住在一起,不跟周桂芳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