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陪她从300斤减到98斤,她说我不配,我让她后悔莫及!》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,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,推动了情节的发展,同时引出了周勇小山的故事,看点十足。《陪她从300斤减到98斤,她说我不配,我让她后悔莫及!》这本完结短篇小说已经写了9631字,喜欢看短篇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。
陪她从300斤减到98斤,她说我不配,我让她后悔莫及!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我耗尽心血,用秘方帮她从三百斤肥婆变成女神。
换来的却是她挽着富二代的胳膊,冷笑:“你月薪五千,配得上我?”
半年后,我在快餐店再次看见她——堆成山的猪蹄骨后,是胀破衣服的400斤身躯。
她挣扎着想站起,哭喊我名字。
我转身离开,娶了那个总在图书馆对我笑的微胖女孩。
1
我叫周勇。
故事的开始,是在一家烟火气十足的快餐店。
那天我加班到八点,饿得前贴后背,冲进店里就点了一份卤肉饭,加了个煎蛋,又要了一碗紫菜蛋花汤。
刚坐下,就听到隔壁桌传来“咔嚓咔嚓”的啃骨头声,清脆又响亮。
我抬眼望去。
一个女孩坐在那里,面前堆着小山一样的猪蹄骨头,少说也有七八个。她手里还抓着一个油光锃亮的猪蹄,啃得正香,嘴角沾着酱汁,却毫不在意。
她的脸圆圆的,眼睛很大,像两颗黑葡萄,笑起来的时候,会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,特别讨喜。
就是有点胖。
胖到什么程度?
椅子被她坐得咯吱作响,仿佛下一秒就要散架。身上的XXL码T恤紧绷绷的,勾勒出圆润的曲线,胳膊和腿都显得格外粗壮。
我估摸着,她至少得有300斤。
不知道为什么,我看着她那副毫无顾忌、大口吃肉的样子,竟然觉得有点可爱,一点都不反感。
鬼使神差地,我端着还没动筷子的卤肉饭,走了过去。
“你好,我叫周勇。”
我笑着跟她打招呼,指了指她对面的空位,“介意我坐这里吗?”
女孩愣了一下,抬起头,嘴里还叼着一块猪蹄肉,腮帮子鼓鼓的,像只小仓鼠。
她看到我,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赶紧把嘴里的肉咽下去,擦了擦嘴角的酱汁。
“你好,我叫林淼淼。”
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,像棉花糖一样,听着很舒服。
“不介意,坐吧。”
我道了声谢,坐在她对面,放下了饭碗。
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,从卤肉饭的味道,聊到附近的交通,再聊到工作和学校。
越聊越投机。
原来,她跟我是同一个大学的,只不过比我低一个年级,我学的是会计,她学的是汉语言文学。
“我从小就这么胖。”
林淼淼啃完手里的猪蹄,拿起纸巾擦了擦手,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,还有点自嘲。
“上初中的时候,同学都叫我‘胖猪’‘肥婆’,还把我的课本扔到厕所里,用打火机烧我的头发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眼睛红红的,却强忍着没掉眼泪,嘴角还扯出一抹笑,看得我心里揪得慌。
“高中更惨,男生都躲着我走,女生也不愿意跟我玩,说我身上有味道,怕我传染给她们。”
她顿了顿,拿起桌上的矿泉水,喝了一大口。
“上大学的时候,我不敢住宿舍,怕被室友嫌弃,就自己在外面租了个小单间,每天独来独往,下课就回出租屋,点外卖,看剧,也没什么朋友。”
“毕业之后,找工作也处处碰壁。人家一看我这个体型,连面试的机会都不给我,说我形象不好,影响公司门面。”
她叹了口气,脸上的笑容消失了,“没办法,只能在家啃老了,靠我爸妈那点退休金过子,挺没用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