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班文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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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所有的钱,除了寄回家的,都交了学费。

妈妈一直不知道。

直到有一天,她在我房间里翻到了那张毕业证。

“这是什么?”

“我自己考的大专文凭。”

她沉默了几秒,然后说:“有这钱,不如给你弟……”

“妈。”我打断她,“这是我自己的钱。”

她愣了一下,似乎没想到我会顶嘴。

然后,她说了一句话,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。

“念念,你翅膀硬了?”

她的眼神很冷,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

“你能有今天,是谁养的你?”

“妈,我15岁就出去打工了。”

“那你15岁之前吃的喝的穿的,谁给的?”

我无话可说。

是啊,15岁之前,我吃的米汤,喝的是凉水,穿的是表姐的旧衣服。

可在妈妈眼里,那也是她的恩情。

我欠她的。

欠一辈子。

3.

我拿着那张收条,坐在老房子的地上,从傍晚坐到了深夜。

窗外的风呼呼地吹,屋里冷得像冰窖。

爸爸早就走了,说是去喝酒。

林浩也没回来。

整个屋子,就剩我一个人。

我反复看着那张收条。

“收林家女儿定金,伍佰元整。”

500块。

2002年。

我四岁。

四岁的我,值500块。

一罐进口粉300块,弟弟一个月要喝四罐,就是1200块。

我值500块,弟弟一个月的粉都比我贵。

我笑了一声。

声音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响,像鬼哭。

——

第二天,我去找了村里的老人。

最老的是王婆婆,今年八十多了,村里的事她都知道。

“婆婆,我想问您点事。”我坐在她家门口。

“啥事?”

“2002年的时候,是不是有人想要领养我?”

王婆婆的眼睛眯起来,看着我。

沉默了很久。

“你问这嘛?”

“我想知道真相。”

王婆婆叹了口气。

“那年,你妈刚生了你弟,没水,要喝粉。”

“家里穷,买不起。”

“正好有个外地人来村里,说想领养个女娃,给500块。”

“你爸妈就动了心。”

我攥紧了手里的收条。

“那人来看过你一次,说行,先付500块定金,过几天来接。”

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……你妈反悔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王婆婆看着我,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。

“你妈说,女儿养大了能换彩礼,500块太亏了。”

太亏了。

不是舍不得。

是太亏了。

我忽然觉得很可笑。

原来我留下来,不是因为妈妈爱我。

是因为我还有“利用价值”。

“那个人没来接?”

“来了。”王婆婆说,“你妈不肯给,那人也没办法,就走了。500块的定金,你妈没还。”

没还。

所以那张收条一直留着。

留着,以后“有用”。

有什么用?

我想起妈妈在收条背面写的那句话。

“留着,以后有用。”

什么叫“有用”?

难道我哪天不听话了,她就把我卖掉?

还是留着这张收条,提醒自己,这个女儿是“白捡”的,不用心疼?

我不知道。

我只知道,原来在这个家里,我连“被爱”的资格都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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