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一百八十万是你们给的吧?”
“是啊。”妈妈理所当然地说,“我们当爸妈的,儿子结婚买房不得帮衬吗?”
“那我呢?”我问她,“我结婚的时候呢?”
“你还没结婚呢,说这些什么?”
“如果我结婚,你们会给我买房吗?”
“那能一样吗?”妈妈的声音提高了,“你弟弟是男的,要养家的。你一个女孩子,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。”
我握着手机,沉默了很久。
“妈,那八十七万,是不是应该用买房的钱先还上?”
“那不行。”妈妈一口回绝,“那是你弟弟结婚用的钱,不能动。”
“可是我的征信——”
“你征信怎么了?又不耽误你活着。”妈妈不耐烦了,“就你事多。行了,别打了,我要去接孙子了。”
“妈——”
电话挂了。
我坐在床上,看着手机屏幕上“通话结束”四个字,看了很久。
一个月后,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
银行我了。
作为担保人,要求我承担八十七万的连带还款责任。
我看着传票上的期,忽然觉得很讽刺。
开庭期,是我的生。
三十三岁的生礼物,是一张法院传票。
我给弟弟打电话,依然关机。
我给妈妈打电话。
“妈,银行我了。”
“你什么?又不是你借的钱。”
“我是担保人。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。”
“什么连带不连带的,我听不懂。”妈妈的语气里带着敷衍,“你找你弟弟说去。”
“他不接我电话。”
“那你去他家找他啊。”
“他不见我。”
“那我有什么办法?”妈妈的声音提高了,“你是姐姐,自己的事自己想办法。”
我深吸一口气。
“妈,如果我输了官司,我可能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就是老赖。”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,“不能坐飞机,不能坐高铁,不能住酒店,不能贷款,不能办信用卡。”
“有那么严重吗?”
“有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。
然后妈妈说:“那你就让你弟弟想办法呗。”
“他不接我电话。”
“那你就多打几次。”
“妈,你能不能让他给我回个电话?”
“你弟弟忙,我也管不了他。”妈妈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耐烦,“你是姐姐,自己的事自己解决。”
我挂了电话。
然后我开始翻箱倒柜,找那份担保合同。
我记得我有一份原件。
找了一个小时,终于在一个旧箱子底下找到了。
白纸黑字,写得清清楚楚。
借款人:周宏伟。
担保人:周小雯。
我盯着那个签名看了很久。
那是五年前的我签的。
我那时候以为,弟弟是我弟弟,妈妈是我妈妈,一家人,能有什么坏心眼?
现在我知道了。
能有什么坏心眼?
能有的可多了。
4.
开庭那天,我请了一天假。
穿上我最正式的那套西装,黑色的,两年前买的,还是单位年会穿的。
法庭不大,一共就那么几个人。
法官,书记员,银行的律师,还有——
我弟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