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哭。
但我哭不出来。
我只觉得口堵着一块石头,压得我喘不过气。
第二天,我又去了律师事务所。
换了一个律师,更贵的那种。
我把情况又说了一遍。
这个律师听完,问了我一个问题:
“你签字的时候,他有没有说过什么具体的话?”
我努力回忆。
“他说……‘你在这儿签名就行,内容我来填’。”
律师的眼神变了。
“他说‘内容我来填’?”
“对。”
“意思是,你签字的时候,合同是空白的?”
我愣了一下。
仔细回忆那天的情景——
赵明远把合同放在我面前,翻到最后一页,指着签名处让我签。
我想拿起来看,他抽走了。
我签了名,交给他。
他说“内容我来填”。
也就是说……
“当时合同上面没有内容?”律师追问。
我不确定地摇头。
“我没看清。他翻得很快,我只看到最后一页。”
律师沉思了一会儿。
“如果能证明你签字时合同是空白的,或者内容和签字时不一致,那就涉及合同变造,这是可以的。”
我抓住这救命稻草。
“怎么证明?”
“笔迹鉴定、墨迹鉴定。”律师说,“如果你的签名和正文内容的书写时间、墨迹有明显差异,就能说明问题。”
我问:“我能申请鉴定吗?”
律师说:“可以,但需要拿到合同原件。”
原件在赵明远手里。
他怎么可能给我?
4.
我决定去找赵明远。
不是求他。
是要一个说法。
他的办公室在朝阳区的一栋写字楼里,15层,300平。
我来过很多次。
以前是来上班。
现在是来要债。
前台的姑娘认识我。
“林哥?你来啦?”
“赵总在吗?”
“在的,我帮你通报一下。”
她打电话进去,听了一会儿,表情有点尴尬。
“林哥,赵总说……他在开会,让你改天再来。”
我看了她一眼。
“我等着。”
我在前台的沙发上坐下。
等了两个小时。
赵明远的办公室门终于开了。
他走出来,看到我,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。
但很快,他换上了一副笑脸。
“林越,你怎么来了?”
“聊聊。”
他看了看周围的员工,压低声音说:“这儿不方便,去我办公室。”
我跟着他进了办公室。
他关上门,表情立刻变了。
“林越,你想什么?”
“我想看那张借条。”
“借条?我发你照片了,你没看到?”
“我要看原件。”
他冷笑一声。
“原件在我这儿,凭什么给你?”
“因为那张借条是假的。”
他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“假的?你签的字是假的吗?”
“我签的是空白纸。”
他的笑容凝固了一秒。
只有一秒。
然后他摇摇头,一副“你疯了”的表情。
“林越,你说的这些,有证据吗?”
“你让我签字的时候,合同上没有内容。”
“有没有内容,你自己心里清楚。”他坐下来,点了一烟,“我劝你啊,别折腾了。110万我已经还你了,一分不少。你再闹下去,对你没好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