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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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“妈妈”偷走的十七年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我从有意识起,就知道自己是这个家多余的人。
养母看我的眼神总是冷的,她说我是从垃圾桶捡来的。
直到我二十岁生那天,一个陌生女人出现在我面前,泪流满面地喊我女儿。
她说我被偷走了整整十七年。
而偷走我的人,正是喊了十七年“妈妈”的她。
1.
我缩在厨房门口,看林娇拆那个三层高的生蛋糕。
油是粉色的,顶层着金色皇冠,蜡烛的火光映在她笑得弯弯的眼睛里。
“妈妈,我要许愿了!”林娇冲客厅喊。
养母陈玉兰快步走过来,手里还拿着手机在回消息,四十多岁,保养得当,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。
额头有块小疤,是年轻时碰伤的,她常抱怨影响美观。
她摸了摸林娇的头:“许三个愿望,都能实现的。”
我捏紧了手里的旧帆布包。
今天也是我生。
但我是被收养的。
三岁那年,陈玉兰和丈夫林建国从孤儿院把我带回家。
他们说,看我可怜。
后来我才明白,他们是想要个孩子陪林娇玩。
林娇是他们的亲生女儿,比我小一岁,有先天性心脏病,不能剧烈运动,需要人照顾。
我就是那个被选中的“保姆”。
“林愿,你杵在那儿什么?”陈玉兰瞥见我,眉头皱起来,“厨房的碗洗完了吗?垃圾倒了没有?”
我低下头:“洗完了。垃圾……我这就去倒。”
林娇忽然转头看我:“对了姐,你今天是不是也过生?”
空气静了一秒。
陈玉兰淡淡地说:“你姐不过生。她来咱们家那天,才是她重生的子。”
她每次都说同样的话。
我点点头,背起帆布包往外走。
包里装着今天发传单赚的八十块钱,还有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设计教程。
“等一下。”陈玉兰叫住我。
我回头,心脏莫名其妙跳快了点。
她从钱包里抽出两张一百块,递过来:“去买件像样的衣服。明天娇娇的同学来家里玩,你别穿得破破烂烂的,丢人。”
钱在我手心里发烫。
林娇话:“妈妈,我想吃水果,你帮我切嘛。”
陈玉兰立刻转身:“好,妈妈给你切芒果。你坐着别动,小心累着。”
我捏着那两百块钱,走出家门。
垃圾站离小区有五百米,我提着分类好的垃圾袋,在路灯下走。
手机震了一下,是群的消息:“明天早市缺人搬货,六点到十点,一百二。”
我回复:“我去。”
发完消息,我点开相册,里面只有一张照片,是我在孤儿院拍的。
院长说,我是三岁左右被送到门口的,没有任何身份信息。
照片上的我瘦小,眼睛很大,怯生生地看着镜头。
我叫林愿。
但很多时候,我觉得自己不该有任何愿望。
2.
第二天早上五点,我轻手轻脚起床。
客厅里黑着,主卧门紧闭。
厨房冰箱上贴着一张便利贴,陈玉兰的字迹潦草:“林愿,今天娇娇同学来,你十点前必须回来打扫。买菜清单在下面。”
我撕下清单,塞进口袋。
五点半的早市已经热闹起来,我找到摊主,开始搬一箱箱的蔬菜水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