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看完。
“借贷关系可以成立。”
“总共多少能追回?”
“转账记录清晰的部分,大约六十二万。首付那笔28万证据最充分。”
“好。”
“你想什么时候发律师函?”
“不急。”
我看着那厚厚的一沓材料。
“我先去参加他们的订婚宴。”
律师看了我一眼。
没说话。
我想他大概见多了。
5.
订婚宴之前的那个星期,我又发现了一件事。
起因很偶然。
我整理银行流水的时候,发现了一笔异常转账。
两年前的三月份,陆晨的账户收到我转的5000块之后,同一天,转出了3200块。
收款人:J*薇。
系统做了脱敏处理,但名字的结构很明显。
江薇。
我继续查。
四月,收到5000,转出2800。
五月,收到5000,转出3500。
每个月都有。
我给他的钱,到他手里,当天或者隔天就转出一部分。
给江薇。
他拿着我每月省吃俭用挤出来的5000块钱,给另一个女人花。
我继续翻。
不止月转款。
第二年的七月,我因为他说要报一个暑期课程,一次性转了两万。
同一周,他的账户转出了15000给江薇。
备注:宝贝,周年快乐。
宝贝。
周年快乐。
我给他的两万块“课程费”,有一万五变成了他们的周年纪念。
我把这些截图全部保存。
一张一张。
保存的时候,手是稳的。
我发现了一件事。
愤怒到了一定程度,是不会哭的。
也不会发抖。
会很冷静。
冷静得可怕。
我把截图发给律师。
律师回了四个字:“证据链完整。”
然后他问:“你确定要在订婚宴上?”
“确定。”
“为什么不直接走法律程序?”
我想了想。
“因为他们在请帖上写了我的名字。他让我去当‘好朋友’。”
“我去。”
“但不是当好朋友。”
6.
订婚宴前三天,我又查到了一件事。
这件事让我确认了一件更过分的事。
我托律师查了陆晨那套房子的房产信息。
结果出来的时候,律师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。
“怎么了?”
“产权人有变更。”
“变更了什么?”
“半年前,做了一次产权变更。原来是陆晨一人,现在是陆晨和江薇两人。”
我站在办公室的窗边。
窗外是灰蒙蒙的天。
“也就是说——”
“他已经把江薇的名字加到房本上了。”
二十八万。
我出了二十八万首付。
他答应等他毕业就加我的名字。
他确实加了一个人的名字。
不是我的。
是江薇的。
我用我爸妈一辈子的积蓄,买了一套房子。
然后他把这套房子,送给了我的闺蜜。
“律师。”
“在。”
“除了追讨借款,房产那边怎么处理?”
“你有出资凭证,但你不是产权人。可以主张不当得利。如果他们不退还,可以。”
“要多久?”
“看情况,三到六个月。”
“太慢了。”
我想了想。
“这样。律师函在订婚宴当天送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