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是在公司。
他在翠湖雅苑。
我去了。
周三下午,我请了半天假。打车到翠湖雅苑门口。
小区门禁用的人脸识别。我进不去。
但我不需要进去。
我只是站在门口,看了一眼。
小区外面有一家水果店。我走进去,买了两斤苹果——反正也没人给我削。
水果店老板很健谈。
“大姐你住这小区吗?”
“不是,我朋友住这。”
“哦。这小区环境不错的,就是租金贵。两居室八千起。”
八千。
和转账记录对上了。
“你朋友一个人住?”老板问。
“嗯。”我说。然后试着问了一句,“她男朋友有时候来,不住这。”
老板笑了。“哦,那种啊。这小区这种挺多的,有好几个小姑娘都是男的给租的房子,男的隔三差五来住一两天。”
我提着苹果出来,站在小区门口。
初夏的阳光照在脸上。
门口有个快递柜,旁边贴着物业电话。
我看了一眼对面的窗户。
三楼。有一扇窗户挂着浅灰色窗帘。
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她的。
但我忽然想起来——
我家的窗帘也是浅灰色的。
是我挑的。
我挑的时候问过吴志远喜欢什么颜色,他说“随便,灰色吧”。
他给她也选了灰色。
还是她选的?
不重要了。
我转身走了。
走到小区门口的十字路口,我停了一下。
掏出手机。
开了录音。
然后我给赵娟打了个电话。
赵娟是我大学室友,现在在律所做律师。不是离婚方向的,但她认识同行。
“赵娟,我想问你一件事。”
“说。”
“如果一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,用个人工资给婚外第三方付房租、转账、买东西,这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?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。
“杨敏,你没事吧?”
“我没事。你回答我。”
“……算。婚内取得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未经配偶同意用于婚外第三方,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。”
“如果有完整的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呢?”
“那就是铁证。”
“好。谢谢。”
“杨敏——”
“帮我介绍一个离婚律师。靠谱的那种。”
赵娟沉默了三秒。
“周成刚。我明天把联系方式发你。”
“好。”
“杨敏,你别冲动。”
“我不冲动。”
我没有冲动。
我在算账。
6.
周律师看了我带过去的材料。
两个文件夹。
一个是AA制五年所有的财务记录。另一个是吴志远给陈露的转账记录、信用卡消费、物业缴费。
他翻了十五分钟。
然后他抬起头,看了我一眼。
“你是做财务的?”
“嗯。”
“难怪。这些材料比很多当事人准备得都齐全。”他合上文件夹,“我可以很直接地跟你说——你的情况,离婚诉讼胜算很大。”
我说:“我不是来问胜算的。我来问一个数字。”
“什么数字?”
“他欠我多少钱。”
周律师看了我一眼,翻开了第一个文件夹。
我跟他一笔一笔算。
“第一部分,AA差额。”
“房子首付八十万,我出五十万,他出三十万。差额二十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