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起他说这话时的表情。
那么理所当然。那么理直气壮。
好像我这七年,真的什么都没做。
第二天早上,我照常六点起床。
陈建国还在睡。
我轻手轻脚下床,去厨房做早餐。
煮粥,煎蛋,热牛。
七点,叫乐乐起床。
“妈妈,今天吃什么?”
“蛋炒饭,你最爱吃的。”
“耶!”
七点四十,我送他到学校门口。
“妈妈再见!”
“再见,上课认真听讲。”
看着他蹦蹦跳跳跑进校门,我忽然鼻子一酸。
这七年,我最大的成就,就是他。
一个健康、快乐、懂事的孩子。
可是在他爸爸眼里,这些都“不算工作”。
我走回家,陈建国已经起床了。
他穿着我昨晚熨好的衬衫,系着我帮他买的领带。
“早餐在桌上。”
“嗯。”
他吃完早餐,拿起公文包,走到门口。
“晚上可能晚点回来,你别等我。”
“哦。”
门关上了。
我站在门口,看着那张还放在茶几上的A4纸。
三十五万。
他说我这七年,花了他三十五万。
可是他没算过——
这七年,我给他省了多少钱?
请一个住家保姆,每月至少八千。七年,六十七万。
请一个钟点工做饭打扫,每天一百。七年,二十五万。
接送孩子、辅导作业,请家教,每小时一百。七年,少说也要十万。
照顾老人,请护工,每月五千。婆婆骨折那两年,至少十二万。
加起来,一百一十四万。
可他说,“家务不算工作”。
我走到茶几前,拿起那张纸。
看了很久。
然后,我把它折好,放进了口袋。
3.
接下来几天,陈建国每天都很晚回来。
以前他最晚九点到家,现在动不动就十一点、十二点。
“公司最近忙。”他说。
我没问。
但我注意到,他回来的时候,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。
不是我用的那种。
周六,乐乐去同学家玩,婆婆去跳广场舞,家里只剩下我和他。
他坐在沙发上玩手机,时不时笑一下。
“谁啊?笑这么开心?”
“同事。”他把手机揣进口袋,“发了个段子。”
我没说话。
他站起来:“我出去一趟。”
“去哪?”
“见个客户。”
我看着他换上最好的那件外套,喷了古龙水,头发也打理得整整齐齐。
“见客户需要打扮成这样?”
他皱了皱眉:“你什么意思?”
“没什么。”
他走了。
我等了五分钟,然后拿起钥匙,出了门。
他的车往东边开,我打了一辆出租车跟着。
二十分钟后,他的车停在一个商场门口。
我让出租车停在路边,远远看着。
他下了车,站在门口等。
五分钟后,一个女人走过来。
二十五六岁,长头发,穿着白色连衣裙。
她走到陈建国面前,很自然地挽住他的胳膊。
陈建国低头,在她脸上亲了一下。
我坐在出租车里,看着这一幕,忽然觉得很平静。
原来是这样。
原来他那天跟我“算账”,不是一时兴起。
他是有了新欢,想把我踢开。